1、首先我们来看江苏增值电信业务(ICP/EDI许可证)的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江苏增值电信业务(ICP/EDI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如下
(1)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公司*新营业执照
(3)公司法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若有股东公司需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彩色))
(4)3名员工(除法人股东外)上个月的社保明细及身份证扫描件
(5)公司备案域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