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对ISP许可证资质有哪些监管?
2017年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
对于未办理ISP许可证的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受理机构: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
决定机构:工信部
办理方式:本审批事项采用电子政务方式,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年检要求:省内证每年1-3月年检,跨地区证每年3-6月年检
有效期限:ISP经营许可证使用年限为5年、5年后需要办理续期(每年年检)
申请基本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者不涉及外资)
三、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的经验和专业人员
四、申请公司名下提供三名人员一个月社保记录
五、申请公司名下是否有网站备案、网站是否存在有偿信息服务栏目。
六、申请公司所有股东往下追溯到自然人终止,确认申请公司所有股东是否含有境外资产。
七、有必要的经营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八、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和能力
九、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公司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十一、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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