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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转让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转让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

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以上的办理要求,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难度不是很大的,只要有相关的人员,准备基本资料就能办;
二、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三、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核心提示: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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